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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荣获“全省示范仲裁院”称号

来源:时间:2018-01-02

元旦前夕,嘉峪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利通过省人社厅考核验收并被授予“全省示范仲裁院”称号。

2014年成立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加强规范化建设和创建全省示范仲裁院为契机,不断改善办公办案环境,科学配置工作人员,强化基础保障,加强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一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疑难案件集体会诊,确保在全面把握案情和准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处理案件。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办案质量。积极组织仲裁员参加人社部和省厅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提升仲裁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创新服务理念,优化办案流程。采用一次性告知、预约开庭、现场调解、速审速裁等措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
  截至目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办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80余件,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充分发挥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在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